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和完善。
(一)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具体目标、指标,明确安全生产的管理原则、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机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控制的主要措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点工作等内容。 2、安全生产责任制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及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3、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安全分析会议,定期安全学习制度,定期安全活动,定期安全检查等内容。 4、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承包与发包工程的条件、相关资质审查、各方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现场的安全检查与协调等内容。 5、安全设施和费用管理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安全生产费用保障;根据国家、行业新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或季节特点,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等发生变化后,生产经营单位临时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费用来源等。 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应明确: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相应的应急预案管理;上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内容及管理。 7、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物品名称、种类、危险性;使用和管理的程序、手续;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存放的条件及日常监督检查;针对各类危险物品的性质,在相应的区域设置人员紧急救护、处置的设施等。 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则、组织机构、日常管理、现场应急处置原则和程序;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定期试验;定期防火检查、防火演练等。 9、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应明确:应排查的设备、设施、场所的名称,排查周期、排查人员、排查标准;发现问题的处置程序、跟踪管理等。 10、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应明确:车辆调度、检查维护保养、检验标准,驾驶员学习培训、考核的相关内容。 11、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地区的地理环境、气候特点以及生产经营性质,针对在防范台风、洪水、泥石流、地质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相关工作的组织管理、技术措施、日常工作等内容和标准。 12、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事故标准,报告程序、现场应急处置、现场保护、资料收集、相关当事人调查、技术分析、调查报告编制等。还应明确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流程、内容等。 13、应急管理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管理部门,预案的制定、发布、演练、修订和培训等;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 14、安全奖惩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奖惩的原则;奖励或处分的种类、额度等。